
据广东省潮州市广播电视台11月12日报道,新修订的《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潮州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夫妻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贷款期限以主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增加5年偿还期为限,且最长不得超过0年。
对已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得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一年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还款次数最多为5次。申请人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和历年还贷本息的总和。
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龄不得超过20年,且房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0年,其它条件与一手房贷款政策相同。
购买自建房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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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6 06: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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