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江西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全省市、县城市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应列入监管范围。
什么是预售资金?所谓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即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全装修款等。
那么要怎么进行监管呢?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如此一来,预售资金就不能被开发商私自挪用,也能有效减少烂尾楼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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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7 18: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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