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长春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现将经核算的长春市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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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30 0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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