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首套住房的标准来认定,并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外,对于在长沙市域范围内已有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的情况,金融机构将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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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9 1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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