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本报讯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城镇危险房屋解危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危房使用人不能及时搬出的,可限期15日内搬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住建委介绍,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作出鉴定结论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并报告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管部门接到鉴定结论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鉴定报告后,应向危险房屋所有权人发放危险房屋停止

文章描述: 本报讯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城镇危险房屋解危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危房使用人不能及时搬出的,可限期15日内搬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住建委介绍,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作出鉴定结论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并报告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管部门接到鉴定结论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鉴定报告后,应向危险房屋所有权人发放危险房屋停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