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网站,11月22日至12月22日,肇庆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集聚 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和 《肇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博士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24年实施意见》拟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24年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龙头企业、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实验室等单位全职引进的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可入住区人才公寓,在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第一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第二至第七层次人才分别享受50万元至5万元购房补贴。
标签: 无
发布时间: 2024-10-04 22:24:25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