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流拍后的一般处理方式
假设债权人A、债务人B以房产C为抵押标的物担保债权,已进入法拍流程,C房产起拍价100万。
如第一次流拍,将择期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格可在一拍基础上至多下调20%,即以最低80万元为起拍价格进行二拍。
如二拍仍然无人竞价最终流拍,且债务人不同意接收房产抵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接受标的物,应在60日内进行第三次司法拍卖,起拍价以二拍价格为基础至多下调20%,那么三拍起拍价格至少64万元。
房子拍卖流拍后怎么办
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上面的这篇文章已经告诉了大家,房子拍卖后还能住半年吗,一般的话,法院是给我们半年的期限的,也就是说,还是可以住半年的,但是半年过后,就必须要把房间腾出来,如果不腾出来的话,就会强制执行,而且也告诉了你们房子拍卖流拍后怎么办,可以再次进行拍卖。
- 上一篇
买卖安置房有哪些风险?
1、产权不清晰。很多安置房在买卖时可能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因此最终谁是产权人还不明晰,有可能最终该在买卖协议中签字的卖家没有签,不该签的却签了,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2、交易时间长。一般安置房的交易时间会比较长,所以其买卖过程中不可预见风险就会越多。如上文提到的第一类安置房卖方要在五年后才能交易过户,这中间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和纠纷的可能性也大,如卖方因房价上涨而毁约、卖方死亡、
- 下一篇
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本质上的区别:廉租房没有产权,房子不属于自己的。而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办产权的,办了产权,在法律上就认可了这个房子属于自己的了,经济适用房在办理了产权以后,还可以卖掉。2、申请原则的区别: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限定住房面积以及销售价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家庭资产不超48万元。而廉租房是申请人必须具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15 条评论) |
本站网友 禹化普 | 3分钟前 发表 |
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 | |
本站网友 想色就色 | 20分钟前 发表 |
即以最低80万元为起拍价格进行二拍 | |
本站网友 东莞男科 | 16分钟前 发表 |
本站网友 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 | 16分钟前 发表 |
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 |
本站网友 火狐主页 | 27分钟前 发表 |
也就是说 | |
本站网友 成都泌尿医院 | 30分钟前 发表 |
且债务人不同意接收房产抵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接受标的物 | |
本站网友 阴茎整形 | 6分钟前 发表 |
如二拍仍然无人竞价最终流拍 | |
本站网友 西安绿地领海大厦 | 12分钟前 发表 |
如果不腾出来的话 | |
本站网友 longhorn | 19分钟前 发表 |
起拍价格可在一拍基础上至多下调20% | |
本站网友 fcoin | 14分钟前 发表 |
且债务人不同意接收房产抵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接受标的物 | |
本站网友 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11分钟前 发表 |
就必须要把房间腾出来 | |
本站网友 纽曼斯dha | 8分钟前 发表 |
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 | |
本站网友 众安电影大世界 | 17分钟前 发表 |
房子拍卖后还能住半年吗 | |
本站网友 bnb889 | 30分钟前 发表 |
但是半年过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