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房的朋友们又有福利了,国家给大家发红包,对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而有改善住房的想法,但还没付诸行动的朋友们,也可以试算一下退税的力度,适当考虑要不要择机行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显示: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执行到2025年底,重新购置住房的有效期限制在1年内,这两个前提条件要知悉。
按照新购住房的具体金额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若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整体思路清晰了,那就衍生出三个大家更关心的问题,哪些人可以退税?具体能退多少钱?买卖的时间如何确定?
一、能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出售的住房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在同一个城市范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