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楼市新政!通知明确,要求优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5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要求优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
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以下为通知原文↓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进一步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
“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1、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二、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比在60%以上,且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倍以上的,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0%提高到40%。
本通知自2021年5月29日起实施。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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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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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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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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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倍以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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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