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拟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3 13

银川拟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9月12日,宁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公告》。

本次征集的房源范围限定在银川市城区绕城高速范围内,主要针对已建成但未出售的整栋或整单元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公寓。收购主体为国有企业,收购价格将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的重置价格,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

征集的房源需满足以下条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整栋楼或整单元未出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首次登记,并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权属清晰,无纠纷,可交易;项目需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要求;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齐全,并满足一定的车位配比。

标签: 无

发表评论 (已有13条评论)

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李厚霖
    6分钟前 发表
    本站网友 堂会官网
    15分钟前 发表
    9月12日
    本站网友 海洋运输
    21分钟前 发表
    本次征集的房源范围限定在银川市城区绕城高速范围内
    本站网友 qqa
    20分钟前 发表
    无纠纷
    本站网友 和嫂子
    11分钟前 发表
    主要针对已建成但未出售的整栋或整单元商品房
    本站网友 痛快淋漓
    27分钟前 发表
    本次征集的房源范围限定在银川市城区绕城高速范围内
    本站网友 google招聘
    29分钟前 发表
    收购主体为国有企业
    本站网友 教育点评网
    5分钟前 发表
    交通便利
    本站网友 欢欢乐乐
    0秒前 发表
    无纠纷
    本站网友 格林童趣儿童摄影团购
    25分钟前 发表
    包括住宅和公寓
    本站网友 煲汤药材
    16分钟前 发表
    9月12日
    本站网友 中国金融网
    12分钟前 发表
    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