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显示,商品住宅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计价。公有住房售后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按照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房屋维修资金、电梯水泵大修更新资金、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资金),三项资金合并使用。上述归集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适时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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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9 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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