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建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张地2017-B09-A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9日)。公示内容为规划总平面图和鸟瞰图。
凡与本次公示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我局提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市规划局:,锦丰镇人民政府:
市规划局监制
2017年11月20日
标签: 无
发布时间: 2025-05-05 16: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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