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日表示,自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自2011年2月17日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目前,北京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

感谢您对高倍房产信息网的认可,转载请说明来源于"高倍房产信息网
上传时间: 2025-05-29 12:00:03
推荐阅读
| 留言与评论(共有 5 条评论) |
| 本站网友 綦江二手房信息 | 26分钟前 发表 |
| 遏制投资投机需求将是一项长期任务 | |
| 本站网友 igofx | 18分钟前 发表 |
| 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 |
| 本站网友 丹凤眼是什么样的 | 11分钟前 发表 |
| 这次北京重申和明确购房资格审核中“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 | |
| 本站网友 首开熙悦山 | 3分钟前 发表 |
| 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特点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