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明年1月1日施行首个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地方性法规
37

建筑废弃物须纳入资源化利用,设立建筑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政府投资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11月1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草案表决稿)》。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条例将从2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将成为我省首个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地方性法规。
2011年,青岛市内七区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超过900万吨,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露天堆放或者填埋处理等传统的建筑废弃物处理方式,不但加重了扬尘、污染了环境,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影响地表植被。2009年,青岛开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先后建成5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随着青岛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废弃物不断增加,以及管理难度的增加,使得通过立法规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显得日益迫切。
该《条例》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诸多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标签: 无
发布时间: 2025-06-13 07:59:45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