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落实建筑领域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即“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做到建筑领域务工人员“情况清、底数明、管得住、服务得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 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管理办法》,在全区建筑领域推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该办法明确规定,凡在 建筑施工领域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由各建筑类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从事工种、从业起止时间等,涉及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并进行登记。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在 建筑领域推行务工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务工人员的管理,规范在建项目工地管理,减少在建项目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发生,推进 建筑项目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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