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土地财政为主 房产税短期不会大面积铺开

46 9

政府以土地财政为主  房产税短期不会大面积铺开

 随着“营改增”这一改革紧锣密鼓地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如何消除“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冲击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目前的地方税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替代,其他两个税种也将逐步纳入改革轨道,地方税主体税种面临流失,并且仍缺乏清晰的长远规划,这无疑会进一步削弱地方财力。”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重建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有学者呼吁,打造地方税系,房产税应当先行。

  “目前省以下的政府税源不平衡,实行房产税之后,税源稳定,适合地方政府征收。此外,房产税的开征会为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等方面的支出到一个收入来源,而且有助于引导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其更加关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但房产税同时也是一个较难征收的税种,需要审慎设计和周密准备。

  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向媒体透露,目前,房地产税制改革仍有很多技术层面和征管方面的问题需要完善,只有制度的不断建设完善,才能够为房地产税制改革铺平道路。房产税短期不会大面积铺开,地方政府仍将以土地财政为主。

  除房产税之外,资源税、环保税等税种也有望成为地方政府新的支柱财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下一步,为了解决“营改增”进度较快而地方未来主体税种打造较慢之间的矛盾,资源税改革应抓住煤炭市场价位自然回调的宝贵时间窗口,启动新一轮基础能源产品理顺比价关系与价格形成机制的税、价、财联动配套改革;环境税改革应在“十二五”期间推出一轮实际动作;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创造条件,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以及按家庭赡养因素调整扣除的改革方案等。

  财税专家表示,由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改革难度较大,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立竿见影地起到补充地方财力的作用,因此,还需配套改革来补充“能量”,比如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建立有法律制度体系保障的市场税收环境,理顺地方税体系与税收征管关系,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速信息化手段的推行和人员执法水平的提升。

标签: 无

发表评论 (已有9条评论)

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陇南学校
    8分钟前 发表
    适合地方政府征收
    本站网友 经济适用房买卖
    21分钟前 发表
    地方税主体税种面临流失
    本站网友 otree
    3分钟前 发表
    才能够为房地产税制改革铺平道路
    本站网友 北京同仁医院挂号
    25分钟前 发表
    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有营业税
    本站网友 华夏恐怖网
    19分钟前 发表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本站网友 金歌ktv
    30分钟前 发表
    目前
    本站网友 名佳花园租房
    1分钟前 发表
    其他两个税种也将逐步纳入改革轨道
    本站网友 碧生源官网
    27分钟前 发表
    还需配套改革来补充“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