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于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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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于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于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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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黑痣
    16分钟前 发表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本站网友 郑州挖掘机培训
    29分钟前 发表
    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本站网友 金鳞开
    19分钟前 发表
    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本站网友 巨力影视
    2分钟前 发表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于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