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购买违规预售商品房有没没有风险,近日湘潭房产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违规预售商品房存在风险,购房者如发现开发商有违规预售行为,可及时向房产管理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随着湘潭房地产市场的日趋复杂严峻,少数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以认购或办理VIP卡的各种形式,收取购房者“诚意金”、“意向金”,违规进行预售。这种行为极有可能侵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随着湘潭房地产市场的日趋复杂严峻,少数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以认购或办理VIP卡的各种形式,收取购房者“诚意金”、“意向金”,违规进行预售。这种行为极有可能侵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
作为监管部门,湘潭市房产局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将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格查处开发企业各类违规预售行为。同时,建议广大购房者在购房前确认所购房屋所在楼栋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购房者如发现开发商有违规预售行为,可及时向房产管理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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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商品房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对外销售。但目前,仍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回笼资金等,在未取得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违法预售。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不但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也给购房者利益带来隐患。
那么,购房过程中,欠缺购房知识的消费者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这里 小编给购房一族几点特别提示:
第一,提高法律意识
在选购商品房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并查看欲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也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缴纳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商品房而产生的风险。如果订购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第二,开放商应具备五证两书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项目的“五证”、“两书”。“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开发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三)预售商品房的性质、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四)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同时,买房人还要注意查看该证的真伪。
按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时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第三,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该注意:
1、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2、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
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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