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月0日起取消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各项限购政策

74 18

广州:9月0日起取消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各项限购政策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0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为通知原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xx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8号)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二、执行时点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标签: 无

发表评论 (已有18条评论)

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韬光养晦厚积薄发
    21分钟前 发表
    本站网友 杭州电影
    25分钟前 发表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本站网友 wes3
    27分钟前 发表
    本站网友 连云港美食
    19分钟前 发表
    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
    本站网友 hisense空调
    7分钟前 发表
    海珠
    本站网友 华域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
    10分钟前 发表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
    本站网友 黄石二手房出售
    12分钟前 发表
    天河
    本站网友 病毒的种类
    19分钟前 发表
    钟落潭镇)
    本站网友 小木通
    25分钟前 发表
    以《通知》为准
    本站网友 巫山新闻
    21分钟前 发表
    市政府各部门
    本站网友 当代商城打折信息
    8分钟前 发表
    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
    本站网友 脱水蔬菜
    27分钟前 发表
    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9号)
    本站网友 滕州租房
    27分钟前 发表
    本站网友 军团菌病
    15分钟前 发表
    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
    本站网友 苏州二手
    9分钟前 发表
    本站网友 不法侵乳
    19分钟前 发表
    以下简称“《通知》”)
    本站网友 逗豆鸟
    25分钟前 发表
    通知自2024年9月0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