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据山西大同市政府消息,日前大同发布《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案》,出台12条相关措施。
方案显示,大同将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经合法批建并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和符合条件的烂尾建筑工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各方意愿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同意,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6月14日,据山西大同市政府消息,日前大同发布《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案》,出台12条相关措施。
方案显示,大同将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经合法批建并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和符合条件的烂尾建筑工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各方意愿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同意,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来源:高倍房产信息网版权所有,转载请保留出处。本站文章发布于 2024-09-30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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