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于近日发布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将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通知提到,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
长沙市公安局表示,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长沙市有就业意向的,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
长沙市公安局提到,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长沙市公安局明确,符合本通知规定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提交相关凭证材料。本通知未另行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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