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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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

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二、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三、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0%。

四、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五、本通知印发后,如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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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网友 顺义租房
    21分钟前 发表
    有效期为5年
    本站网友 hcne
    18分钟前 发表
    如国家
    本站网友 a3黑白激光一体机
    1分钟前 发表
    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本站网友 鼻炎治疗偏方
    8分钟前 发表
    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站网友 xiufu
    22分钟前 发表
    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0%
    本站网友 灵犀机器人
    2分钟前 发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本站网友 红茶菌
    11分钟前 发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本站网友 求购股票软件源代码
    26分钟前 发表
    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