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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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11月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点为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职工的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点为准。其他未作调整事项仍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8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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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网友 悬浮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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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
    本站网友 蜂蜜柠檬水的功效
    4分钟前 发表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本站网友 英文手写字体
    27分钟前 发表
    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
    本站网友 大庆万达
    12分钟前 发表
    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本站网友 上海新科精神医院
    30分钟前 发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