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的通告》,推出新政策。该政策允许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进行“带押确权”,无需开发商解押即可销售,有助于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
根据通告,佛山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和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的组合办理以及批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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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2 12: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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