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60 8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近日,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调整,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和最低首付款比例有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新政策规定为50%。对于位于特定区域——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40%。

新政策自2024年1月日起施行。对于在此日期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而在此日期后受理的申请,则需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标签: 无

发表评论 (已有8条评论)

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东莞证券下载
    2分钟前 发表
    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和最低首付款比例有了新的规定
    本站网友 房地产利润
    10分钟前 发表
    新政策自2024年1月日起施行
    本站网友 浮山后一小区
    20分钟前 发表
    松江
    本站网友 鬼月怪物猎人
    2分钟前 发表
    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
    本站网友 电话会议
    5分钟前 发表
    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
    本站网友 沙河大街
    29分钟前 发表
    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本站网友 世纪城业主论坛
    0秒前 发表
    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