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了,新增建筑物应该怎么办理? - 卖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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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了,新增建筑物应该怎么办理? - 卖房知识

土地抵押了,新增建筑物应该怎么办理?

在我们处理房地产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土地抵押的情况。但是,如果在土地被抵押之后,又在上面增建了新的建筑物,那么这些新增的房屋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些新增的建筑物在法律上并不算作是抵押财产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如果抵押权被实现,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需要被转让或者清算的时候,新增的建筑物需要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被处理。但是,这并不代表抵押权人可以优先从新增建筑物的销售中获得偿付。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有些特定的财产是不能用来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以及已经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这意味着即使抵押合同已签,如果涉及到这些不能抵押的财产,合同也是无效的。

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也需要随之抵押。而当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该同时被抵押。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抵押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而不是《国有土地所有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抵押权人扣押了土地证书作为抵押凭证,这种做法是无效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原土地证书作废,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

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建议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同时对地上的建筑物办理房地产保险,并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受益人。这样,如果土地或建筑物遭受了损害,抵押权人就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在房地产抵押权与出租的法律关系方面,如果抵押人在出租房产之后才进行抵押,那么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也就是说,即便抵押权被实现,租赁关系仍然存在。反之,如果先进行了抵押,后出租,那么一旦抵押权实现,租赁合同对受让人就没有约束力了。

在房地产转让时,如果抵押物已经办理过登记,那么抵押人要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相关抵押情况。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转让行为可能无效。购买抵押房产时一定要注意,以免陷入无效转让的风险中。

通过了解这些知识,我们可以在遇到土地抵押和新增建筑物处理这样的问题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复杂,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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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已有12条评论)

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小西埃洛
    22分钟前 发表
    那么一旦抵押权实现
    本站网友 汕头房地产信息网
    10分钟前 发表
    转让行为可能无效
    本站网友 哈尔滨制药六厂
    30分钟前 发表
    另外
    本站网友 苦主吧
    6分钟前 发表
    这就意味着
    本站网友 北京堵车
    21分钟前 发表
    新增的建筑物需要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被处理
    本站网友 女人剃光头
    5分钟前 发表
    这意味着即使抵押合同已签
    本站网友 太仓租房网
    22分钟前 发表
    这些新增的建筑物在法律上并不算作是抵押财产的一部分
    本站网友 大连华南沃尔玛
    26分钟前 发表
    如果抵押权人扣押了土地证书作为抵押凭证
    本站网友 安豆教育
    23分钟前 发表
    新增的建筑物需要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被处理
    本站网友 北汽集团官网
    14分钟前 发表
    而当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押时
    本站网友 东莞狗狗网
    18分钟前 发表
    这种做法是无效的